哲学家罗素曾说过:当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今天的世界,并反躬自问,造成幸福和不幸的婚姻的条件时,我们会得出一种多少有点奇怪的结论:那就是越有文化、越进步、越自由的人,似乎越不能同他的伴侣享有偕老的幸福。
罗素分析,婚姻幸福的条件之一就是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差别小;条件之二,夫妇双方都不想从婚姻里获得更多幸福。比起所得到的,想要的越少幸福感会越强;条件之三,社会习俗的固定性,如果我们承认婚姻是最终的和不可改变的,那就没有什么刺激能使我们产生幻想而迷失于婚姻之外,以为可以得到更心醉神迷的幸福。
中国传统文化里对婚姻和家庭的某些规范不见得只是束缚、压迫,很可能是幸福的保障。
所谓自由,就是我们摆脱了我们不想要的东西,然而却让我们赞许的东西俘虏了我们。既然人是生不出翅膀的,既然我们注定要被一些这样或那样的枷锁规范和制约,与其被强行被逮进去,不如自己先打造一个,安然而有准备地套在身上——顺从,很多时候会让你变得更加自由,无疑也更加幸福。这是国学给我们提供的最重要的生存智慧。
儒家文化强调的是朴素的“人之常情”。人之常情中,“饮食男女”是最强烈的欲望,“死亡贫苦”是人最畏惧的境况。二者构成了人心的主要内容。人性的本真和底牌便是:人是动物,他的幸福对于自己与生俱来的生理机制的依赖,远远超出他愿意想象的程度。任何原由都不能使一个人脱胎换骨,爱也不能。谁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都会口渴、肚饥,都怕苦累,都希望自己得到对方的体谅和温暖,都希望自己只是被爱而不被占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