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 定 俗 成
(來到馬尼拉-----之二)
唐 溪
說不清楚是為了什麼,也許是新鮮吧,在馬尼拉我常常坐公車。
中國大陸的公車固定叫一路,二路。。。。。。,有固定的起點和終點,也有固定的站點。在馬尼拉坐公車,發現是不分幾路車的。看到是綠色的就上,這是朋友告訴我的,它正好載我到目的地。這倒也簡單,每次上車就買十五披索車票。有一次,售票員要退回五披索給我,因為語言不通 ,我無法表達,硬是不要,弄得車上的人都在看我。車到中途售票員要我下車,我指著前面示意我要在那裏下。等我下車時,售票員明白了,向我豎起大拇指,我也還他一個大拇指。
起初,我上車後就在靠近車門的空座位坐下,專著的等待我的站點的迎候。後來我發現,人們上車後大都往後面就坐,而原來坐在後面的乘客在其他人都就坐後,就開始往前面的空位子轉移,他們是要在前面下車的乘客。車子在向前,車上的乘客就這樣周而復始的輪換坐位。我豁然明白,這是一種良好的乘車秩序!
我問朋友,這是規定嗎?他說,是習慣。
約定俗成,就象人們在馬路上行走,總是靠右邊一樣。
在中國老家,有時我也坐大巴。一次,因為擁擠我在車後無法購票,一位乘客把我手上的錢拿過去,然後交給前面的人。錢就這樣從人們的手上一直往前傳,直到售票員的手上, 然後車票再傳回來。後來在車上我多次把買票的錢往前面遞,發現總會有人幫,別的乘客遇到這樣的情況也一樣。這是約定俗成。
不管在那裏,公車上的乘客,每天的清晨 都在擁擠中迎日出,傍晚,送晚霞收工。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良好習慣,一樣的美德。約定俗成,是不成文的行為準則,是人類精神文明的結晶,甚至是社會法律的藍本和根據。
2008.6.8 馬尼拉 ( 本文已在马尼拉<<世界日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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