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排球协会 :
2010年深圳市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0年10月30日至11月14日(每逢双休日)在深圳市蛇口体育中心排球馆举行。
二、参赛分组:
分设成年男子组和成年女子组。
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人数:
每队可报领队1名、主教练1名,运动员12名。
(二)报名方法:
各队须填写由市排协统一设置的“2010年深圳市排球联赛报名表”(可以从www.szva.org网址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2010年10月20日前报送深圳市排球协会办公室。
(三)报到:
参赛各运动队要在本次比赛竞委会所编排的竞赛场次开赛之前30分钟向临场记录台报到。
四、参赛资格及注意事项:
1、凡属深圳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组队报名参赛;在深圳市居住、工作的业余排球爱好者也可自行组队报名参赛,报名采用实名制(各参赛队的报名运动员中,不得出现持有现役职业运动员或现役省级以上体育学院、体校学员身份的人员,否则将取消全队在本届比赛中的成绩)。
2、请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教练员、运动员在参赛过程中的医疗和意外伤害等保险事宜;自行安排随队医务人员,比赛期间如发生人员受伤等事故,由参赛队和参赛者自行处理。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单循环赛制,每天进行2轮比赛。
(二)组委会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排列序号,并据此进行赛程编排。
(三)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胜分总数)/Y(负分总数)= 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3、如Z值仍相等,则采用:
A(胜局总数)/ B(负局总数)= 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4、如C值仍相等,则依据队伍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最后名次。
(三)规则、用球、服装: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2009-2012》。
2、比赛用球:MIKASA MVP200。
3、比赛服装:各队运动员的比赛服必须整洁、式样统一和颜色一致(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上衣前后要有严格按《规则》规定位置和尺寸的明显号码和队长标志,不符合者不能参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第一名的运动队颁发冠军奖杯。
(二)获得第二至八名的运动队颁发奖励名次的奖牌。
七、裁判员
本次比赛的裁判员、比赛监督由市排协选派。
八、通讯联络
深圳市排球协会
联系人:徐纯明
电 话:(0755)22203202 传 真:(0755)2220320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2008号(体育大厦) 邮 编:51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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