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深圳市排球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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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参赛队:
现将《2008年深圳市排球联赛竞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通知运动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
2008年深圳市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8年11月22-3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竹林中学体育馆举行。
二、参赛分组:
分设成年男子组和成年女子组。
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人数:
每队可报领队1名、主教练1名,运动员12名。各队须填写由市排协统一印制的“深圳市排球联赛报名表”(可以从www.szva.org网址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2008年11月13日前报送深圳市排球协会。
(二)报到:
参赛各运动队要在本次比赛竞委会所编排的竞赛场次开赛之前30分钟向临场记录台报到。
四、参赛资格及注意事项:
1、凡属深圳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组队报名参赛;在深圳市居住、工作的业余排球爱好者也可自行组队报名参赛,报名采用实名制(各参赛队的报名运动员中,不得出现持有现役职业运动员或现役省级以上体育学院、体校学员身份的人员,否则将取消全队在本届比赛中的成绩)。
2、请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教练员、运动员医疗和意外伤害等保险事宜;自行安排医务人员,比赛期间如
发生人员受伤等事故,由参赛队和参赛者自行处理。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单循环赛制,每队每天比赛两场。
(二)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 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3、如Z值仍相等,则采用:A(胜局总数)/ B(负局总数)= 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4、如C值仍相等,则依据队伍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最后名次。
(三)规则、用球、服装:
1、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5-2008年排球竞赛规则》。
2、比赛用球:MIKASA MVP200(北京奥运会排球比赛特制专用球)。
3、比赛服装:各队运动员的比赛服必须整洁、式样统一和颜色一致(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上衣前后要有严格按《规则》规定位置和尺寸的明显号码和队长标志,不符合者不能参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冠军的运动队颁发奖杯。
(二)获得第二至八名的运动队颁发奖牌。
七、裁判员
本次比赛的裁判员、比赛监督由市排协选派。
八、通讯联络
深圳市排球协会
联系人:徐纯明
电 话:(0755)22203202 传 真:(0755)2220320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体育大厦 邮 编:518029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深圳市排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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