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一堂跟作文有点关系的课上,我说了这样一番话:古往今来的大作家都是有幽默感的。按照佛家的说法,人世是苦海,被称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作家,倘若没有幽默感,是写不出对挣扎在这苦海中的人类真正有益的作品的。我说,杜甫和鲁迅就都是非常幽默的大作家。
不料,课间就有学生跑来找我,要我举一些例子。这学生说,他从来没有在杜甫和鲁迅的作品里读出过幽默。课间短促,我无暇给这位学生举例说明,就对他说:以后我也许会写文章谈一谈这个话题。
写文章这个事情上,我算是急性子。现在,我就来兑现承诺的一半:谈一谈鲁迅作品里的幽默。杜甫作品里的幽默什么时候谈,我不作保证。
在我看来,鲁迅不但幽默,而且,一般幽默、冷幽默和黑色幽默,各体兼擅。当然,他使用得最多的,还是冷幽默和黑色幽默。鲁迅的幽默不但表现在作品中,也表现在日常生活里。学生要我举出鲁迅作品中幽默的例子,当时我心里真想反问他一句:你觉得鲁迅哪篇作品是不幽默的呢?在我看来,鲁迅的幽默是俯拾皆是的。鲁迅的幽默,不限于小说,散文、诗歌、杂文中,都充满幽默的话语和故事情节。这里限于篇幅,也是我偷懒,仅举《呐喊》中的几篇著名小说为例。
《狂人日记》是揭露四千年封建礼教吃人的历史,是一篇檄文,但是,其中语言并非一味的谴责和批判,也有很多合情合理的叙述,甚至不乏温情。例如,“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赵贵翁虽然不认识他,一定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约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对。但是小孩子呢?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出世……”,“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小说的文言序文里也交待,狂人并未发狂至于死去,而是已经痊愈,“赴某地候补矣”。
《孔乙己》虽然短小,但幽默之处甚多。孔乙己的名字来历,“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他的“窃书不能算偷”理论,他得知店伙计读过书,考他“茴香豆”的茴字的写法,告诉他有四样写法;孔乙己给孩子们分茴香豆吃,孩子们吃了还想要,可是碟子里的豆子不多了,孔乙己自言自语“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都足以令人忍俊不禁。开头一节表现酒家在酒里掺水以牟利的文字,更有“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之妙,教人发出会心一笑。“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之下,羼水也很为难。”
《药》,华老栓为了救患痨病的儿子,在天色未明时分揣着洋钱去买人血馒头,路上迎面遇到“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的几个人,过去之后,他担心自己的钱没了,“按一按衣袋,硬硬的还在”。读到这个句子,有谁能不在令人压抑的故事情节中间,心中一乐?其中的几位人物,驼背五少爷、满脸横肉的康大叔、红眼睛阿义、花白胡子的人,且不论他们各具性情,单单是这些名字和形象,就让人觉得有趣。小说最后写西关外的坟地,“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两面都已埋到层层叠叠,宛然阔人家里祝寿时候的馒头。”这个冷幽默,够酷的吧。
《风波》,傍晚,江南水乡农民在自家临河的土场上准备吃饭,“……女人端出乌黑的蒸干菜和松花黄的米饭,热蓬蓬冒烟。河里驶过文人的酒船,文豪见了,大发诗兴,说,‘无思无虑,这真是田家乐呵!’”“但文豪的话有些不合事实,就因为他们没有听到九斤老太的话。这时候九斤老太正在大怒,拿破芭蕉扇敲着凳脚说:‘我活到七十九岁了,活够了,不愿意眼见这些败家相,——还是死的好。立刻就要吃饭了,还吃炒豆子,吃穷了一家子!’”九斤老太的名言“这真是一代不如一代”;村庄的奇怪的习惯,“女人生下孩子,多喜欢用秤称了轻重,便用斤数当作小名”,生动,好玩。小说中的两段人物描写,“七斤虽然在农村,却早有些飞黄腾达的意思……很知道些时事,例如什么地方,雷公劈死了蜈蚣精;什么地方,闺女生了一个夜叉之类。他在村人里面,的确已经是一名出场人物了。但夏天吃饭不点灯,却还守着农家习惯,所以回家太迟,是该骂的。”赵七爷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三十里方圆内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他喜欢读金圣叹批注的《三国志》,“他不但能说出五虎将姓名,甚而至于还知道黄忠表字汉升和马超表字孟起。”无论是同情,还是嘲讽,都让人过目难忘,越想越觉得有趣。
《阿Q正传》,我认为它之所以成为名篇,与其说是因为它深刻批判了落后的国民性——精神胜利法,还不如说它以绝妙的幽默语言表现了底层百姓可笑复可怜的悲剧人生。《序》里关于主人公的种种说明,全都是妙趣横生、令人解颐的文字。例如,“正传”二字的提出,就非常别致。“传的名目很多:列传,自传,内传,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可惜都不合”。为什么不合呢?逐一进行有趣的说明之后,“从不入三教九流的小说家所谓‘闲话休提言归正传’这一句套话里,取出‘正传’两个字来,作为名目”。阿Q名字的写法,因为他活着的时候,人都叫他阿Quei,“我曾经仔细想:阿Quei,阿桂还是阿贵呢?倘使他号叫月亭,或者在八月间做过生日,那一定是阿桂了;而他既没有号——也许有号,只是没有人知道他,——又未尝散过生日征文的帖子:写作阿桂,是武断的。又倘若他有一位老兄或令弟叫阿富,那一定是阿贵了;而他又只是一个人:写作阿贵,也没有佐证的。”最后,“盲从《新青年》”,照英国流行的拼写法,写为Quei,省略作阿Q。说阿Q的名字,只有一个阿字非常正确,其余“只希望有‘历史癖与考古癖’的胡适之先生的门人们,将来或者能够寻出新端绪来”。讲故事联系到现实、熟悉的人,这不就是像相声艺术中的“砸现挂“吗?最后《大团圆》一章,要阿Q在判决书上签字画押。阿Q面对纸笔,几乎“魂飞魄散”,是不是他将因此被处决,而是“因为他的手和笔相关,这回是初次”。令阿Q感到羞愧的是,画的圆圈不够圆,而画成了瓜子模样。无奈之下,只好以“孙子才画得很圆的圆圈”自我安慰,临刑前夕,在牢房里安然入睡。黑色幽默达到这种程度,难怪它能跻身世界文学名著之林。
鲁迅先生最有名的造型是:短怒发,浓髭须,一脸沧桑,双目深邃。向来的解读基本上是:鲁迅是黑暗时代最勇敢的战士。实际上,鲁迅固然有他忧虑、愤怒的一面,但同时,他也有活泼、淘气的另一面。换言之,鲁迅也是一个非常有趣、幽默的“老头”。在我看来,二十世纪的中国,没有比鲁迅更有趣、更幽默的“老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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