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有一个心结,相信是不说不觉得,一说出来不得不承认的。就是道德比较。这种比较是暗中进行的。暗中到双方到了剑拔弩张的时候都还没有“从理论上”认识到。
我的紧邻是一对小两口。他们成天吵架搅得我不得安宁。渐渐地,我听出来,他们吵架的根由只为一宗,就是女的总认为男的对不起她。原来男的此前有个一个女朋友,而且同居过。这女的心理一直不能平衡。所以每次她都有这么一句“龙某某,你对不起我”。而且每次都是她发难。
只要她这么一说,那小伙子就会呼天抢地地叫唤:“我为啥要给你说老实话嘛,我为啥这样傻哟。”
女的心理不平衡,是觉得自己吃了亏。或许她是从来没交过男友的。这样她就有了一种“道德优势”,成为了发难的心理依据。
后来吵架越加惨烈,男的开始嚎叫“我要把你杀了”!我怕在我的门前出事,找到房东打了小报告。房东也怕了,退了租金送瘟神。
人走了,我的思忖还没停。渐渐地,我认为,对对方的过去老是不能释怀,其实不仅仅是个观念的问题,还是一种心理疾患,总觉得自己遭遇着永远的“道德亏欠”。
我想起不久前报上有条消息,《妈妈,我们全家等你回来》。说的是,这家女主人曾经被强暴。丈夫与她同仇敌忾,坚持不懈寻找罪犯,终将罪犯找到,绳之以法。但是复仇之后丈夫的心理不平衡了。他总觉得妻子的身体脏了。于是在其后的日子里,他总是找茬儿。
妻子的伤心胜过被强暴,于是离家出走。她一走,丈夫又后悔了,于是找了记者。于是有了上面说的那篇文章。
我想在丈夫的潜意识里,妻子已经有了过失。女人一失身就是过失——不管你是什么原因。这就造就了他感觉里的“道德亏欠”,也造就了他道德上的居高临下。
我认为婚姻有三种境界——我说的还是真诚的婚姻,有附加考虑的婚姻不在此列。第一种,两情相悦;第二种,爱情变成了亲情;第三种——让我先来讲一篇小说:
这篇小说叫《失去的妃宓》,作者是英国的索尔·贝篓,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小说的主人公是个老头子,妃宓是他的妻子。这两夫妻吵了一辈子。譬如老头子找不到镰刀了,就会冲老婆子嚷,你这个该死的老太婆,你又把我的镰刀放到哪里去了!我说过多少次了,叫你不要碰我的东西。老太婆就回骂,你这个老不死的,不是你自己插在墙缝里的吗?
后来老太婆去世了。老头子平静地送了葬。但是第二天,他开始等待妻子回家。他总觉得她出门太久,于是气哼哼地出去找她。邻居都知道他的精神已经失常,就一次一次哄骗他说妃宓大婶在某某家。终于有一天,老头子在悬崖下的光影里看到了老太婆在嘲笑他,他一边骂一边向她扑了过去------
这就是我说的婚姻的第三种境界:互相成为了生命的一部分。别看他们吵了一辈子,人家倒是达到了婚姻的最高境界。在这种境界里,岂止道德比较,连是非都不计较了。
我希望有情人终成了眷属,能够越过婚姻的第一种境界,也能越过婚姻的第二种境界,达到最高境界。
所以我曾经在一次当证婚人的时候,当众宣布:夫妻之间无是非,协调就是硬道理,因此提倡以先道歉为荣,以不服输为耻。当时掌声雷动。
其实我并不是反对道德比较。夫妻共同生活,完全不受道德约束是不现实的。我反对的只是计较得过度,太较真。道德也是一柄双刃剑,夫妻之间不能太较真。
过度的道德计较,源于世俗的“价值计算”,即谁得了好处谁吃了亏。上述第一例就属于这种情况。事实上人们在打交道的时候,这种庸俗的计算心照不宣,很难免却。
其次还有心理的病态。上述两例都有这种情况。简单的说,你的配偶有了点什么,一切已经过去,你总是不能释怀,你就是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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