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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itachen   查看ritachen全部帖子人气值:1460   回复数:1   字数:307发表时间:2009/2/1 17:29:21

我看得懂你的观点,第一次看和第二次看没有不同的感觉.
1.你很欣赏的那个比喻很不适合,人不是商品,情感也不是商品,不是打开门做生意让人任看的,不应该用经济领域的现象来比喻.
2.如果硬要把征婚和经济领域联系起来,最多只能比作"招标",愿者上钩,不是谁求谁的事情.招标者有权利选择最优的投标者.投标者没有资格和诚意根本中不了标.
3.有没有诚意不一定要见面才知道,从未见面的交谈中同样可以感觉得到,尽管没有face to face时更直接和形象.

站在我们女性的角度,一看到那个词都会觉得征婚当事人是很认真的,很少会认为他/她想借此词语去抬高身价.要抬高身价,方法太多了,这个词语还没有那么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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