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捐款的反思
(转自一万年俱乐部 作者:多罗菲壹零壹)
由昨天开始,我就不断地收到同一条短信,列举了一些所谓在中国发了大财却没有在赈灾中捐款的外国企业,呼吁大家对其抵制。今天又收到了通过MSN传播的什么因为沙特捐的钱最多,倡议奥运会的时候当沙特代表团入场时,国人应报以最热烈的掌声。还有就是,网友们罗列的捐款排名榜,如此种种,真的让我觉得很不是味道。
大灾面前,死者尸骨未寒,就有人忙着以道德评判之名起哄,指手画脚,唯恐不乱。这些的人悲心、爱心到底用到了什么地方?倒仿佛是文革余孽,又要兴风作浪。当下还有很多值得关注的问题,绝对不仅仅是钱,就算是,就算是我们缺钱,我们中国人也绝对不敲竹杠!
既然说到道德舆论,这里有一篇在网上看到的文章,也很有参考价值,与大家分享:
鲁国的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出钱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有一次赎了一个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回来后拒绝了国家赔偿给他的赎金。孔子说:“端木赐(子贡的名字),你这样做就不对了。你开了一个坏的先例,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收回国家抵偿你的赎金,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你不拿国家抵偿的赎金,就破坏了鲁国的那条代偿赎金的好法律。”
子贡是最有钱的孔门弟子,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所以他在商业营运中周游列国,有机会也有经济实力赎出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也正因为他有经济实力,所以他能够拒绝国家把他付出的赎金还给他。更由于他是孔子的学生,受到了孔子的道德感化,所以他才会拒绝收回代偿的赎金。他大概以为孔子会表扬他,不料孔子认为,子贡误解了自己的道德思想。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甚至于,即便有人有这个经济实力,不仅有机会,而且有能力付出赎金而不影响自己的生活,但由于并非所有的人都有如此之高的道德水准,因此他也会因为付出赎金后无法收回,而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子贡也许会说,别人没有我的财力,或者有财力而不肯白白地损失赎金,他们完全可以从国库中取回赎金,不必像我这样拒绝的。我的拒绝收回赎金,应该不至于使他们放弃做这样的好事吧?
子贡可谓鼠目寸光,反对儒家的庄子说“中国之君子,明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说的正是这些孔门后学──很可能包括与庄子几乎完全同时的孟子。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由此可见,子贡的“道德”行为是反道德的。首先,他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于是,子贡式的“无私道德”,最终使“道德”变成了只说不做的东西,成了纯粹的高调。
可以设想,子贡的立异以为高,必然会迫使有些人在收回赎金或行善得到奖赏之后,把这些本该收回的赎金或本该得到的报酬“捐献”出来。于是“道德舆论”大加赞扬,但这种“道德”行为,若不是迫于“道德”高标的压力,就是为了沽名钓誉。因为真正合于道德的慈善捐助应该是匿名捐助。署名捐助有两大坏处:一是用“道德”行为抬高了自己,在物质不平等之外,加剧了精神不平等;二是贬低并羞辱了受助者,使之成为对捐助者感恩戴德的精神奴隶──然而除了感谢天地和伟大先人,任何人都不应对一个与自己完全平等的活人感恩戴德。索要感恩戴德的物质施舍者,只是精神乞丐,与道德毫不相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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