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中山神州行、动感地带客户发短信1到10657345092321,成功登记后,在本地或漫游时使用12593拨打国内长途电话产生的长途及漫游话费每大于10元可获赠5元,每月最多获赠100元,赠送话费于3月31日前送入赠送帐户。发短信需正常收取短信费。”
这是在2008年1月10日我所收到的中国移动的优惠信息。
因为家乡湖南遭遇百年难遇的雪灾,我无法回家与家人团聚,只好把电话当作解决思乡之情的一种手段。除了在公用电话上疯狂地拨打亲人的电话,我在深圳过年时用手机打长途所产生的话费超过100。
2008年3月,我两次打10086咨询,我在元月和2月所获赠的话费何时可以到帐,当时客服人员说是3月31日前可以到我的帐户。3月10日,我又收到了这个信息“2008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中山神州行、动感地带客户发短信1到10657345092321,成功登记后,在本地或漫游时使用12593拨打国内长途电话产生的长途及漫游话费每大于10元可获赠5元,每月最多获赠100元,赠送话费于3月31日前送入赠送帐户。发短信需正常收取短信费。”
但是,到2008年3月31日,我查我的话费,只有2块钱了——证明获赠的话费根本就没有到帐!我打10086咨询,他们的回复让我大吃一惊:动感地带客户的返还话费是在4月的月结日到帐!(我的月结日每月10日)而客服人员说动感地带的返还规则都在月结日到帐的。我于是要他们去查他们的系统资料在回复我。结果他们也是承认是他们的责任,但返还日期是不能更改!用移动的统一口气是:谢谢你的建议,我们回跟进解决的!而且在和我沟通的过程中,从前台到客诉处理专员到经理,都是在和我抢话以及答非所问。更可笑的是我要一客诉处理专员去查我的优惠资料(我当时是用我的手机接受10086打来的电话),我的号码是15913371615;我问她查询的结果时,她说“你的号码15913371616在3月10没有收到我们系统的信息”,我再问她我的号码是什么,她居然还坚持说是15913371616。我的天!!!!我当时就说她连1615和1616都分不清,还能够把工作做好,鬼才相信。(我在想:假如在奥运期间外国朋友打这种电话出现这样的问题,那就中国移动奥运合作伙伴把脸丢到外国去了,也算洋气了一回!)
当然最后的结果是我在4月10才收到我的返还话费!也有移动的客诉经理表示送我10块钱话费(她们的理由是因为我当时的话费确实不多了,只有2块);我以不需要这种慈善施舍坚决拒绝了——我当时问:是不是所有的动感地带客户都能够得到10块的“施舍”,他们明确表示没有,就我一个!万千人中,我不是特别的一个,又何必被10块钱收买我的自尊和言论自由呢!
于是,今天,我可以在这里畅所欲言。不是我一定要怎么样,而是移动一贯的“老大”做法让我忍无可忍(相信各位朋友你也和我一样,被移动一些不透明的做法所遭殃),我把自己真实的遭遇说出来;我个人认为,现在一些垄断的行业就意味着不负责任,比如中国移动——你给别人信息说是3月31日前返还,实际却是单方更改为4月的月结日返还。懂法律的朋友可以讨论这是否也违反了合同法呢?
同时也希望得到各位朋友你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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