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pyezq  | 人气值:1775 回复数:0 字数:1131 | 发表时间:2007/8/21 1:04:40 |
1、
这跟网上骂人有联系吗?举例来说,你都骗过我的钱了,还不允许我对你进行彻底曝光吗?不允许我提醒别人:什么地方的某某人会骗钱的吗?
另外,留小店的电话号码还有两个用处,第一是为了那些曾在该处被骗过的但又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找回去的人(当然也是恰好看到了此帖的人);第二是为了那些不相信本文描述处处存疑的人(估计电话那头不会直接承认,所以可能就需要一些技巧了……)
2、引用:吐藍 说:楼主并没有十足证据。靠估记做事,并在网上随便骂人;(2007-8-19 10:4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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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身经历的事情,难道还要我秉承“怀疑一切的精神”,去到处找证据来证明我看到的、听到的、收到的假钱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或者去让他骗多几次我才能确定并将这些说出来吗?不觉得这样很可笑吗?
就算我一个人说了不准,我在上文中没提到的一个事实是:我那天进去快餐厅找他们之前先在附近走访过,竟然很多人都知道他们换假钱的事,他们隔壁卖xx的MM(深圳xxxx网的,幸好拿了张名片回来)告诉我,之前也时而有人因这事去找过他们,警察也抓过他们几次。
--难道这些还不算是证据吗?
3、引用:吐藍 说:连警察都不认同之事 (2007-8-19 10:4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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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哪里判定警察不认同呢?
我当时报深圳110后,是等他们转到当地的派出所打回给我的,打给我的警察很明确地告诉我:很多人投诉过旺兴换假钱,他们所也抓过几次,但就是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所以只能抓了又放。并且说如果我们受害人把这过程录下来就有证据了……
我知道这是不负责任的说法,但无奈的是,我只能在警察面前表达我的愤怒,却无法命令他们去做什么……
4、引用:吐藍 说:并且一题多贴 (2007-8-19 10:4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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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题多贴只是为了让更多想看或看了觉得有用的人看到,好象也不会妨碍到谁什么!
其实在爱屋已经N久发过帖了,就是为了上面简单得可笑的理由重新登陆爱屋。
5、引用:吐藍 说:也是没有正确道德观的人。... (2007-8-19 10:4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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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在现在这个社会混得久了,我已不太清楚所谓的“正确道德观”是什么了,
是“穿着旧军装,反串女军人”吗?
是“拿着外国的国旗裹在身上作秀”吗?
是“月亮是外国的圆”吗?
是“日本人比亲爹还亲”吗?
是到处去给那些垃圾电视台的垃圾节目做评委,然后一起发挥“人不知耻,百事可为”的精神吗?
是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自私自利、损人利己吗?
…………
抑或是由你定义出来,我拿来参照学习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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