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开我收藏的文件,里面有一张照片。哦,是他!
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他的电话,他的信息我都删了,可能这张照片是唯一能证明我认识他的“证据”了。
我喜欢穿平跟鞋,他不喜欢,因为他很高,连看他,我都要微仰着头。好,为了他我改。还特意买了一对六厘米高的很女人味的鞋来穿,穿得我脚跟磨得掉皮还流血。
我爱说话,我想知道他的想法,他说我烦,说只有他想告诉我的时候才告诉我。每次我们在一次我都不敢说太多的话,还要像小鸟依人一样呆在他身边。
他喜欢吃蚝,为了给他买烧蚝,元宵节不在家里过,跑到有烧蚝的地方买了两盒蚝打车送到他家。
持续了一年,最后,我们还是分手了,我发现自己是鼓起多大的勇气对他说“我们以后不要再联系了”,就这样结束了这段爱情。
朋友都很惊讶,惊讶于我可以和自己深爱的人分得那么彻底,甚至说我并不是真正爱他。
错了,我爱过,只是因为我醒了,再这样下去,只会加深自己的痛苦。与其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不如找一个爱自己、懂得珍惜我、关心我的人。
没有他,我还有很多朋友,因为我并不孤独;没有他,我还是会过得很开心。至少现在我可以穿回我的平跟鞋,我可以开开心心地和朋友聊多久都可以,还能和朋友分享美食。
爱情是双向的,所以啊,爱情是不能委屈求成的,我又可以做回开朗的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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