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斑主的提问真的是好!就我个人而言,能同居,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了爱!其实爱情这玩意儿和婚姻在本质上是不同的,所谓婚姻就是一对男女在法律的框架下互相取得本能的需要,物质的需要,精神的需要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如赡养老人,抚育晚辈等等。可爱情就不同了,什么是爱呢?我认为爱就是一种带有欲望的情感或者是一种带有情感的欲望,在一对男女相互回眸的那一瞬间爱情就有可能就产生了。长期以来,我们很多的人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潭,起主要原因是婚姻有明确的模式而爱情没有,婚姻是实惠的而爱情是模糊而缥缈的。人们总希望把爱情上升到婚姻,可现实生活总不能随人所愿。因为婚姻赋予的社会责任和负担对相当部分人来说是沉重的,他很可能牵扯到文化教育,家庭背景,社会地位,物质基础等等。所以当爱情遇到上述阻力的时候边难以转化为婚姻,这也就是部分人所谓的深圳没有爱情一说,其实爱情这东西只要有男人女人的地方它就一定存在!只要有了就是真的! 而爱情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一对心仪的人有做爱的欲望,没有了这种欲望爱情就不可能存在,说一个有严重功能障碍的人有爱情那是骗人的!人们之所以选择同居,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有爱!大可不必自责。对于部分人所谓的从没有过婚前性行为一说我不敢苟同。因为婚姻很有可能是在没有爱情的基础上建立的!是为了社会意义上的某种需要!这种基础上的性爱多少好有一种交换的意味!而爱情则不存在这种意味,爱就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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