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有點沉, 心情也是一樣, 講講生活中的鎖碎事吧:
我們公司不包吃住, 所以, 大家伙都是分散住, 而我了, 和80年代生的一女同事 + 一男同事共租 住一幢出租屋且同一樓面. 我們相互戲稱是同一社區, 街坊. 理所當然, 大家就一起做飯吃,費用分攤. 三個人的個性各有不同, 比如, 80年代的女同事不喜歡洗碗, 於是, 洗碗的工作, 大都是我和 80 年代生男同事洗,當然, 男同事占主要素 而洗菜 切菜的工作 則是由 我和女同事 一起做, 至於炒菜, 就看當天誰有興趣了.
總之, 洗碗是一個大工程,問題, 也就出在洗碗上,
上星期, 我們興致不錯, 男同事買了一瓶白酒, 女同事不喝酒的, 於是, 我和男同事把一斤酒分喝干了,可想而知,當天我們沒有洗碗,飯后各自散開. 對了, 我們炒菜是在女同事家炒的.
於是, 女同事一氣之下,把碗盤給丟了. 而前一天的菜 是我炒了兩盤, 女同事炒了一盤, 恰恰女同事丟的, 就是我炒的兩個盤 + 我們吃的碗......
一個人因為要洗碗而心情不好, 選擇丟碗的前提下,還要選擇是誰用過的來丟, 自已用的,或炒菜的碗盤保留. 把別人用過的就丟掉...... 對於這樣的人, 我有些不寒而粟. 況且公來的講, 而且經過我努力又努力的回想, 她真的沒有洗過碗. 我找不出一點理由. 對於洗一次碗, 就不能有一點的包容心嗎 ?
如果, 大家相處, 會變成一种負擔, 那再在一起相處, 就會變得要很小心翼翼了. 與其這樣, 退出 "搭伙集團 " 倒也不失一個好的決策.
對呀, 因為不洗碗 而讓女同事心情不好, 她選擇丟碗, 因為她的丟碗, 而影響到我的心情不妙, 我選擇退出一起搭伙食.
世間的事, 真得沒有絕對的誰對誰錯, 而我們唯一能做的, 就是盡可能在 不傷害別人的前提下, 把不良情緒發泄出去.
於是, 現活中的一個組合又宣告要單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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