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利益的正确驱动,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个人利益的追求和实现要有规范,要体现社会利益原则和集体主义价值取向,即必须以符合社会的共同利益为前提。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坚持以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为重,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提倡大公无私、先公后私和无私奉献精神。
如何对待集体和集体利益是义利定位的核心内容。从实践看,个人依托和代表的现实集体与以国家或民族等形式出现的集体具有部分和整体、局部和全局的相融性和层次性。因此,每个人在此问题上的义利定位应包括三点:第一,集体利益寄托着、代表着个人利益和愿望,二者是相互依存、辩证统一的关系。片面强调集体利益,忽视甚至否定个人利益,是不正确的。那种把集体当工具,为了个人利益而伤害集体利益的的做法同样是不可取的。为了发展集体,完善集体,必要时应勇于牺牲个人利益。第二,以国家、民族等形式出现的集体较之个人从属的现实集体更具至上性。因为国家、民族利益决定着社会个体的生存环境及小集体利益。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时必须把国家、民族的繁荣昌盛放在第一位,明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是全民族的利益所在,也是个人的价值所在。第三,超越正当,终生取义。所谓超越正当,就是做一个高尚的人,不能用义利的一般标准要求自己,必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不为眼前的浮华虚利所迷惑,而应当奉献社会,终生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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