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踩猫”事件的网络爆发,只是又一次暴露出了人类感情用事的弱点,又一次暴露出了人类的自私,又一次暴露出了人类的一些劣根性。写下这样的文字,我并不怀疑会有相当多的人用眼睛的余光扫过标题后就直接填写回复开始骂我,不过我有这个心理准备,我也不在乎。 文:LOVER
首先我们谈两种动物,野猪和家猪:前者据说会毁坏庄稼,后者老实地在猪圈里吃人类的剩饭剩菜,或者干脆吃草;前者据说会伤人,后者即使是杀了它的“儿子”、“女儿”去做成“乳猪”吃掉,把它本“猪”杀了吃掉,都不咬人;野猪和家猪其实都是同一个祖先,前者是没有养在家里食用那部分种群演化而来,后者因为不用在土里刨食,獠牙和野性都退化了;前者受到保护,后者怎么杀都是合理的…… 杀的过程也极其残忍,在蹄子上割一个刀口,把气吹进去,直到猪皮和猪肉分开来,那是多么痛的事情啊!把你割个口子,再把你吹起来试试看?疼痛到极点的叫声,被人形容成“杀猪一般”。那请问,当你大口嚼着猪肉的时候,是否想过猪的一生就因为你要吃肉而终结?是否想过猪临死的时候是多么可怜?机械化生产的杀猪过程更是高效率的,一把圆锯,猪就成了两块,然后两块变成四块,被切成各种部件被人食用,猪肝,顺风(耳朵),口条(舌头),大肠(肥肠),小肠(香肠),肋骨(排骨),大腿(火腿,后腿肉,筒子骨),小腿(蹄膀),心,肺,还有养颜的猪皮,猪血,猪脑…… 凡是能吃的都吃了,不能吃的也做成了刷子和皮鞋,你吃的是猪被“凌迟”后的尸体,为什么你还觉得肉是香的?为什么你提着菜篮子在猪肉柜台前徘徊?为什么你会因为对方缺了你一两二两或者是猪肉注了水或者买到了米猪肉、母猪肉而和摊主吵起来?野猪肉我吃过,和家猪味道有所区别,个人认为好吃一些,之所以不让随便捕杀,是因为野猪所剩不多了,如果野猪比家猪还多,可能政府会提出“杀野猪有奖”的举措。
熊猫和家猫:很奇怪熊猫怎么到现在还没灭绝!以这样刁嘴的生物,这么愚笨的动作,“活化石”的身子骨儿,最要命的还是其低下的繁殖能力,不保护,还真的死绝了!相比之下,家猫就好得多,什么都吃,动作灵活,从高处落下也摔不死,繁殖能力比较强,一胎就生几只,而且年年春天都可以怀上一大堆,城市里的猫几乎都没有什么天敌,所以,猫投靠人类以后的几万年里,比它的远亲“野猫”的生活可好得多了。熊猫如果咬死了人,结论将是“人不该去侵犯国家特级保护动物”,咬了活该,绝不会将肇事熊猫枪毙掉,而会放在动物园里好吃好喝供养着,还会有人感叹,熊猫“现在没东西吃,饿急了连肉都吃”,如果你杀了一只熊猫,吃了,你就要被枪毙,所以,人命没有熊猫的命值钱。
我们假设一下,如果熊猫有了家猫那么强的繁殖能力,两只熊猫一年生一次,每次生4只,3年后是多少只熊猫?2+4+4+4=14?错!粗略算算,将是2+4+8+4+8+8+4+8+8+8+8=62只!30年后,只怕和地球人口总人口差不多了吧?!还是错!因为这么多的熊猫,又只有箭竹唯一一种食物,一定会饿死,如果熊猫改吃饭菜和青草,他们他们将会和牛,猪,羊一样的命运,被人类屠宰掉,吃掉,穿在身上,做成手套,皮鞋,大衣,变成熊猫香肠……物以稀为贵,人类总是扮演叶公好龙的角色,保护的动物一旦大量繁殖了,必然就具备了成为人类食物的条件。
我们再说说猫,好象猫很可爱,猫儿是宠物,但你们根本就不知道人类养了猫儿,其实是一种非常残忍的行为,还自以为得意,自以为有爱心,那是狗屁,不,是猫屁!刚我们算过了,如果按照猫的繁殖能力和寿命,一对猫将可以在10年内制造出几百只后代来,你都能养活吗?结果人类采用了各种残忍的方式对待猫儿,猫这种在人类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动物,不得不接受被人类关着,不许春天出去找配偶,还不许配野种、杂种,这是妨碍人家的“恋爱自由”,不得不接受和子女分离(小猫送人),不得不接受被阉割的命运(在国外动物保护这么发达的国家,也是准许阉割猫狗的),你们一个一个哭着喊着小猫可怜的人们,把你们的生殖器阉割掉如何?把你们的子女生一个就送一个如何?古人说,己所不欲,勿加于人,你既然不能接受自己被阉割,自己的子女被送人,为什么会认为你将猫儿阉割,小猫的子女送人,就是一件大好事呢?叫什么狗屁朋友的友谊,爱的象征!什么宠物!换句话说,如果都不杀猫,都不限制猫的正常繁殖,喊着什么生态平衡的口号让猫一个一个地出生,猫也最终会象猪一样,成为食用品,或者和老鼠一样,成为第五害!这是必然!
什么叫生态平衡?不威胁人的生存的,就叫生态平衡,威胁人的生存的,就叫N害,麻雀得罪人了吗?不就是吃了几粒米,就要用弹弓打,用铳去枪毙掉,猫吃的比麻雀多多了,为什么还要为其死去留上一堆眼泪?大自然的法则是自然选择,无法生存下去而被猎杀的,饿死的,就是被大自然和地球淘汰掉的生物,逆天而行,保护一些无法在现有环境下生存的物种,在我看来,就是犯罪!----- 恐龙灭绝了不是,如果还有一些没有灭绝,现在就不是人类主宰这个星球,而是霸王龙或者其升级版本,正是因为恐龙灭绝了,才有了人类生存的机会!倘若你碰巧把恐龙也养的和家猪一样多,除了当做家猪吃掉,或者被恐龙吃掉,似乎还没有别的解决办法!物种要灭,只有任其消灭,违反大自然的淘汰规则,必然会被大自然淘汰,就象狮子如果吃素,为了保护其他动物,饿死的,必然是狮子,人如果不吃肉,保护动物,最终灭绝的,将是人类,因为人类就是吃动物才得以生存和进化,保护动物生命等于自杀。
再说说残忍吧,你们懂不懂什么叫残忍?我看,最残忍的不是踩猫的那些人,反而是将杀猫的镜头满网传播的那群人!也许里面也包括了你!大家想想,如果踩猫的影片拍摄后,只是卖给了那些爱看踩猫的人,也许只是少数人看到这些画面,影响还并不大,现在这样的影片被广泛传播,只会激发一些人对踩猫的好奇,或者刺激到那些对踩猫行为反感的人群,大家想想,一部分人被诱发了踩猫的好奇心,另一部分因为看到踩猫的场面夜不能寐,是不是一种大罪过?如同夫妻房事,在家里无论怎么玩花样,也是个人爱好,拍成录象带自己欣赏,也是个人爱好,如果拿去贩卖,那违反了国家法律,自然会受处罚,问题是,如果你对这个性行为的方式反感,你还发得满网都是,岂不是传播残忍行为的帮凶?那些转发这个的人们,想想自己,是不是无意中宣扬了自己所反感的东西,给踩猫公司做了一个大大的广告?在目前国内踩猫并不违法的时间段里,是不是在全网络宣传了踩猫公司的“特殊业务”?愚蠢。
再说虐杀,其实只不过是人类自欺欺人的一个词语罢了,杀就是杀,谈什么虐杀和安乐死?有没有哪个案例是因为死者死的并不痛苦,就赦免了杀人者的罪行的?一样是杀,还分什么虐杀和快乐杀?无非是闲得无聊的人想出来的一些新鲜名词罢了,南京大屠杀用刀砍头,就是虐杀,美国人用原子弹杀人,就不是虐杀吗?这是什么狗屁逻辑!真正的虐杀每天都存在着,只是大家的自私自利的心理让自己不去开这个口而已!“非典”流行的日子里,多少猫狗被抛弃在外?那些哭着喊着猫儿可怜,狗儿可怜的人们,纷纷选择了沉默;禽流感发作的日子里,大家只听说了一个词,一个美妙的词叫“扑杀”,可有人真正知道什么叫“扑杀”吗?那就是种族大灭绝,出现禽流感疫情的地方,方圆几公里的鸡鸭全部斩草除根,连蛋都不放过,一杀就是几万只,你们知道那是怎么杀的吗?把鸡脖子一扭,几秒种就杀死了一只鸡,然后装在麻袋里,焚烧掉,深埋掉,可怜的小鸡,那些我们让孩子们养着玩,死了就会哭的小鸡,那些即将长大成为鸡蛋,鸡翅,鸡架,肯德基,鸡腿汉堡的鸡就被年纪轻轻地,无辜地杀死了,很多鸡根本就还没有染上禽流感,就被误杀了,蒋介石曾经喊过,“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可我们现在为了人类不得禽流感,是宁愿错杀30万,也不能放过一个!(有报导:新疆某地3公里范围内扑杀家禽32.25万只)
同样的虐杀,也发生在疯牛病,口蹄疫,猪瘟,鸡瘟等动物疾病流行的年代,即使你不杀死他们,你带着这样的动物串门,别人也会象躲避瘟神一样躲避着你,甚至杀死你,这就是人类为了生存的不择手段,最卑劣的就是人类本身的虚伪,吃着肉,还要说屠夫的残忍,扑杀了几百万只鸡,只因为鸡会传染给人某种疾病,却会为区区一只小猫被踩死而诅咒着,甚至要杀死踩猫的人,这是多么可笑的逻辑!难道人命比不上猫命吗?也许各位不知道,猫儿会传播一种叫弓形虫的寄生虫病,孕妇接触了这类猫,就会生下畸形的孩子,如果你得知自己的孩子就是因为猫而传染成为畸形儿,十月怀胎,甚至你的后代都得终身带着畸形生活着,只是因为那只猫,你会不会从此痛恨所有的猫儿?想一想吧,一只带病的猫让你“断子绝孙”,你会不会将它踩成肉泥?!我非常真切地知道,很多人准备要小孩的时候,就选择把猫儿处理掉,哦……请不要说那是遗弃动物,当你不得不面临选择丢弃宠物还是一个畸形的后代时,你不会侥幸的。
再说说老鼠,如果不是因为老鼠的繁殖能力太强,如果不是因为老鼠身上容易携带传染病,老鼠本来会成为最大众化的宠物的,大家又是怎么对待老鼠的呢?捉住了砸成肉酱,放到火上烧,用开水烫,直到把老鼠残忍地弄死为止,可悲的是,杀死老鼠并不叫虐杀,那叫除害!
所以,我们人类日复一日地屠杀着地球上其他的生物,只是为了自身的生存,才选择了数量比较多且肉多的生物做为屠杀对象,并且美化这一行为,叫屠宰业,还得由国家来垄断着屠宰,并且还得规范屠宰过程,机械化屠宰,那么相比之下,外国人给猪听音乐,给猪玩玩具,也不过是猫哭老鼠,鳄鱼的眼泪罢了,试问当年的日本鬼子,给你几颗糖吃,然后把全村人都杀光,那就叫大东亚共荣了吗?那就不叫虐杀了吗?所谓动物福利,只不过是为了肉的口感更美而已,专家说,动物在宰杀时的挣扎以及看到同伴间的惨叫、流血之后,会导致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形成毒素,引起肉质下降并对食用者健康造成伤害。食客说,“我已不止一次来买这里的鲜肉了,因为用‘安乐死’新工艺屠宰的猪肉,口味十分鲜美。”
有的人爱猫,有的人恨猫,爱猫的人把猫当孩子,恨猫的人要把猫踩为齑粉,这只是个人爱好而已。从某种角度来讲,杀猪为生的人和杀人为生的人都是杀,只不过杀的是异类就不犯法,杀的是同类,就犯法了而已。从猪的角度讲,人类也是杀猪犯,如果他们懂得反抗,将人踩成齑粉,也是罪有应得,只可惜人比猪早进化了几千万年,不然今天讨论的就不是这个问题了,而是猪们在BBS上发图,说某猪很残忍地踩死了一个人,猪们纷纷拱着鼻子表示愤怒,为什么要虐杀一个可怜的人儿呢?…… 我们应该庆幸,我们比猪更聪明,所以我们拥有了同情猪的权利,我们应该庆幸自己是人,而不是猪。
可笑,看着人类互相虐杀,虐囚,看着人类每天杀死地球上其他种类的生命,却视而不见,甚至高调地认为自己的虐杀是解放别人,是保护国家…… 现在却为区区一只猫的生存权利忿忿不平,那种人,真TMD虚伪!别忘记了,踩猫杀猫不犯法!如果犯法,屠宰场的工人可真的罪不可赦了,他们每天都在杀动物;枪毙犯人的法警也是得下十八层地狱了,要知道他们每天的任务,就是用步枪子弹把犯人的脑浆给打出来才算完成任务!就就是这些可爱的人们,让我们可以存活下去,让我们可以安全地活下去,从这个角度讲,他们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结论:猫和猪一样,是低级生物,可杀,也可养,杀猫是自由,养猫也不过是叶公好龙而已,当猫真的“八代同堂”塞满一屋,只怕偷偷下手杀猫的人,会是你,只不过你不会称为虐杀,你会偷偷地杀了,对外,号称“处理”。
其实,那些为猫而愤怒的人们,在这个事件里都被利用了还不自知,真是可怜啊!从此CRUSHWORLD可真的扬名天下了,只不过利用了几个好事者传播了一点杀猫的预告片,就收到了几千万的点击,还免了广告费用,一个多么高明的策划!相信世面上一定有大量的人在拼命寻找杀猫录象吧?我只知道我身边的电脑城里正在热卖,如果没有你们做广告,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这世界上死了一只猫,更不会去为这些杀猫公司营利和送去点击率做贡献!
人类共性:残忍,愚蠢,而且虚伪。觉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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