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穿上衣服,本是为了掩去裸体的粗糙,不给他人留下坏的印象。经过数千年的积累和发展,这穿衣服的讲究与否,竟成了评论人的一个角度。于是大大小小的官,上上下下的民,都把衣服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人一生下来,就穿衣戴帽,到记事时已可自着衣物,及至成年,手法已是十分熟练,眼光已是十分深远,穿衣的功力,已经很高了。
讲究穿衣,首先要清洁,没有污垢在上面;然后则要整齐,不能歪斜,要讲究对称美,最好请人在一旁看着,适当时帮忙;再次则要注意衣服本身的质量和特性了。譬如去公司应聘,西装是少不了的,还要打好领带,擦亮皮鞋,更不能忘记买一根皮带代替扎在裤腰上的绳子。当然应聘之时也不能穿得太好,否则就有可能遭到冷落。再如恋爱的人,冬天最好不要穿棉衣,用毛衣代替最好不过,男的可体现阳刚之气,女的可体现曲线之美,亦是穿衣的精妙。
一般穿衣,首先要符合自己的体形,不能把你伲装套在小孩身上,也不能让胖子着一条健美裤,要切合实际。有人喜穿新衣,这是无可厚非的。但若上着新衣而下穿破裤或下穿新裤而上着烂布一块,非但不能使人喜爱,发而多生了几分厌恶。合身的、崭新的衣物,虽让人看的舒服,却没有穿上颜色特鲜艳的衣服那么诱人。有一种动物,见了红色就逃走,原因是它误以为红色的物体是自己的天敌。男人则相反,见到惹眼的东西如穿着颜色鲜艳衣服的人,就会认为是一个热情爽朗的人,这便使那身穿艳衣的朋友多了几分同他人交流的机会,说不定以后还是患生患死的知己。女人却有一点例外,因为男人见了穿艳衣的男人,瞳孔不会变化,而女人见了穿艳衣的女人,瞳孔会增大,这大概就是为何女人之间的知己不多的原因罢!
穿件得体的、看上去舒坦的衣服,走在人群中,彼此交流,很是快活。若一个乡巴佬走进大都市想与人交个朋友,则很难成功。因为城里人会认为他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融入都市生活,认为他不会拿出自己的东西来与人分享。乡下人总是认为自己的东西不如别人的好,不好意思拿出来,所以被城里人所不容。倘若他一身派头,逢人便拍胸脯,情形可能就大不一样了。
所以,衣服穿得好,穿得妙,就是将自己的形象广告打得好,打得妙。只有这样,人才能成为名人,乡巴佬才能成为城里人。当然,凡事都得适可而止,不能盲目追求,穿衣服也一样,不能像有些人——尤其是有些人浓妆艳抹,三点着装,不但上不了大雅之堂,恐怕在胡同小巷都让人不容。这就是把风头出过头了!没有资本而炫耀自己,则同竹子开花相似,花落之后,竹子也就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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