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能喝清咖的才是喝咖啡高手,但多数人是要加伴侣的.
我倒是能挺得住那份苦涩.象是在体味自已.
我其实是不大喝咖啡的,但我爱极了咖啡的味道,特别是星巴克.
一个人喝咖啡的时候比较容易想到另一个人,不管这人是过去的还是现实或是想象的,有时甚至还会一味地发呆.
某天的那个夜晚,在南胡路上找了名典咖啡厅独自坐下,随手拿了本时尚杂志.再装出一份焦急等人的模样.心怕别人看出了我此刻的落寞.
我只不过是想在这里坐会罢了,比起喝茶这里更静,格调也更浓厚一些.
窗外天渐暗,我也更加不安起来.
不知是那位DJ放了首莫文蔚的<爱情>,似乎给我今晚的心情加了袋调料.人在听歌思绪却长了翅膀飞得好远.握着手中的咖啡杯,看了看这浓得化不开的黑咖啡.
一如我的心境,我想我会把它清喝下去.
只是它不是酒没法让我醉.
原来的我害怕黑夜讨厌黑夜,认为它太漫长太难熬,而现在的我喜爱黑夜,向往黑夜。因为它让你卸下一切虚伪的面孔不需要担心有多少双眼睛注视清楚你。你也大可不必拘谨和伪装自己。在漆黑的夜幕里,可以任意发泄自己不满的情绪,到酒吧或者迪厅里放纵一下自己海个够,疯狂舞动着自己的臂膀,摇摆着自己的腰臀。这里全是陌生的面孔没有任何顾虑。这种感觉真棒,我永远喜欢,即使哪天自己已经衰老,我仍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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