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将对外公开十大内容,除了邀请公民旁听外,还将邀请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列席,新闻记者也将受邀参加。
新闻发布会每月一次
据悉,省政府常务会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一般均会予以公开。具体涉及十大内容: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制订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年度计划报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灾情、疫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省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请示省政府决定的重要事项;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省政府计划每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由政府新闻发言人通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同时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公报刊登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或相关信息,并编撰省政府常务会议新闻通稿,在新闻媒体上刊发。
专业人员可当面建言
专业人士讲,《陕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实际上涵盖了三个层面的内容:立法性的工作;科学性的决策以及政务信息的传播。
据了解,在讨论提请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订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议题时,政府常务会将邀请省人大、省政协相关领导列席会议。讨论有关规划、重大项目、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涉及某一行业的重要事项时,则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或有关行业相关层次人员列席。上述人员均有权利在会上提出建议。
专业性人员的参与使决策的科学性大大加强,媒体和老百姓的参与、监督则使决策的过程更加透明。这一系列形式上的改进,避免了关门决策,保证了程序上的公平与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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