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打电话来,说起这个把月没蒲头的原因:恋爱了。怎么这次又这么好死啊?来电话了?唉,原因也简单:想分手。J,28岁,样子不错,很会说话。认识不久,所以一直没听他拍拖。居然这么快就散了,实在有兴趣听听为什么。“我们分手的原因是,她有暗疮!”什么?暗疮!我差点没笑死!聪明的我还是第一时间问到重点“你不爱她了”果然是大情人作风,一句没感觉就把我给打发了。 跟一个女生认识了才一个多月,经常坐1个钟车到上沙她家,披风带月。突然,有一天觉得没感觉了。还大道理说,你有暗疮,我怕!他怕的不是这个,而是后来的责任,男人都喜欢追赶女人的感觉,最讨厌是到手后的纠缠! 对我来说,最可恨的分手是:潜水!不作一声,人间消失! 对你来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