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生命价值多少?是断不可能是10元吧!然而新华社7月8日的一篇电讯却令人吃惊发现,有人把10元钱看得比人的生命还重要。4月26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的120急救车在出诊抢救57岁的农民胡凤英时,因车上医护人员“没带10元过路费”被友谊收费站被拦下。
胡凤英是在田间劳作时突发心脏病昏倒的,她等待的120急救车,其实就在500米处的友谊收费站。医护人员苦苦求说要去不远处救命,不行;给手机作押,急救车返回给钱,也不行!与生命赛跑的10多分种就这么过去了……后面居然是医护人员打病人家属电话送来10元钱后,急救车才奔向病人。
然而,当救护车赶到胡凤英停留的地方时,医生发现她已不行了。虽然对她进行了紧急抢救,但未能挽留住她的生命,胡凤英在到达市中心医院不久便死亡。医生说,心脏猝死一般需要抢救40分钟以上的时间,而耽搁的10多分钟对患者的抢救来说尤为宝贵。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收费站认为120急救车不是当地收费站免收的范围,作为当班值班员,2004年友谊收费站劳动模范的王宏达并未失职。该收费站站长迟劲说:“……至于说人道不人道,我们对收费员的考核中没有这一项”;而急救医院认为,他们从未收到当地政府部门要收120急救车过路费的文件通知。
站长的话很直白,没啥人道不人道的,且职员考核中没涉及到,我们还“人道”啥呢?这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公仆”嘴中说出的话吗?作为地球上人类的一员,如连起码的“人道”都嗤之以鼻,试想,在为人民服务的站长岗位上,还能“道”出些什么正道来呢?
10元钱,能阻断一切,也不该阻塞生命的绿色通道呀!王宏达作为劳动模范,全部的“模范”职责难道真的就是不放过一辆“赖费车”吗?既然当上了模范,除了守好职、站好岗外,他首先是一个有血有肉的高级动物,甚至应有一颗爱民如亲的心灵和博爱天下的人性精神才对。怎么会让人看到的是冷酷和无情,看不到半点通融。而且,我们是否应看到劳动模范自己掏出10元钱,先放车过去呢?
救护车也许真的错了,错在没有在白大褂里揣进10元钱,但那是在急忙接到通知的情况下开车出行,和这种死板的“坚持原则”而贻误人命的“劳动模范”比起来,这种错是可以原谅的。况且,能有多少急救车经常到这里来“闯关”呢?常人能辨的道理,为何就能难倒让人尊敬的劳动模范?假若,如此危在旦夕的事发生在自己认识的领导或自己亲属身上,“原则”还坚持吗?
显然,这一扯皮事件暴露了一个问题,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急救车免收过路费的规定,这在一些发达国家为生命彻底开通绿色通道的“人性关爱、生命第一”之思想是相背的。一些地方“独守一隅”,各行其是,一些收费站对120收费,一些又不收费。这势必造成扯皮推诿,极大地影响危重病人的有效救治。
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有一套全国“一刀切”的方案,120急救一律免费通行。没有原因:因为我们都是一条条生命,敬畏别人,也是珍爱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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