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住在他的隔壁。他们偶尔相遇,只是点头微笑,从搬来的那天起,他们一直就是这样。
每天,他看着她行色匆匆地背着大包出去,长发,牛仔裤,球鞋。有时侯女孩子会出去很多天,回来后人黑了也瘦了,但精神很好,他注意到女孩的手很美,长长细细的,上面正缺一枚戒指。
他做的是有规律的工作,朝九晚五,衣服保持光鲜,鞋子保持亮泽,但他却喜欢上了不羁的她,喜欢她随意扎起的长发,喜欢她脏脏的球鞋,喜欢她走过他身边时,身上淡淡的香味。他想象着她的职业,但一直都没有开口问她,他想,那么出色,特别的她,怎么会爱上我呢?他嘲笑自己。爱穿牛仔裤的女子,天生喜欢流浪,喜欢遭遇一场又一场的爱情。而他需要的是归宿。
她也经常留意隔壁住着的白领男子,英俊,冷静,是她喜欢的那类型,有一次看见他在门口抽烟,那姿势让她心动。但她不敢开口与他说话,她怕别人说自己自作多情,,她自己,一个只有大专文化的导游,一个在这个城市里辛苦大拼的外地女子。而他,从他的打扮和神态,可以看出他有高的学历和好的工,他绝对不会喜欢像她这样的女子,他需要的是端庄的,文静的像他一样的妻子。
后来他搬家了,公司分了房子。半年后,他结婚了,妻子是个和他一样的白领女子。假期他们去旅游,却遇上剪了短发的她,她比以前成熟了,眼睛里闪烁着的却是忧郁,见到他和他的妻子,她低下头,红了脸,脸上呈现出一丝只有他才察觉到的哀怨。她微笑着给大家讲解一个又一个景点,偶尔和他目光相遇,她迫不及待地避开了。那个瞬间,他明白了,这个女子,一定是喜欢过他的。
这次旅游很快结束了,分手的时候,她意味深长地望了他最后一眼,也许从此以后他们再也无法相聚了。他回头望了望她的身影,这个让他牵挂而又陌生的身影,已经飘向远方。
人和人真的是需要缘分的,相遇了却不知道,爱情其实就在隔壁,却一直强迫自己去远方寻找。只要伸一伸手,爱情就可以触及,只是他和她,都没有伸一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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