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通报上半年经济金融形势 警告商业银行七大风险
2006年7月17日 6点41分 来源:中国金融网
中国银监会昨日召集主要商业银行负责人,通报上半年经济金融形势。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会上强调各商业银行要高度关注七大风险,跟踪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合理控制贷款增长幅度。
刘明康表示,一是要关注产能过剩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银行业信用风险。特别要高度关注电力、煤炭、石油、钢铁、房地产、汽车和运输等七大行业出现的新变化和新问题;二是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不断加大。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金融消费者需求的多元化和金融业竞争的加剧,创新产品越来越复杂,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不断加大;三是案件时有发生,商业银行防范操作风险不可掉以轻心。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信社、农商行、农合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仍是主要发案机构。农村信用社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占银行业机构案件的一半左右,而票据作案的涉案金额占银行业机构案件金额一半以上,这两方面应引起我们的重点关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防范和查处力度。
刘明康还特别强调,当前,需要高度关注四个方面的信贷风险:
一要高度关注房地产假按揭带来的信贷风险。要完善按揭贷款业务激励机制,处理好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的关系,防止为做大业务量而放松贷款条件;封闭管理按揭贷款资金,建议由开发商和银行共同管理预售回款,实行封闭运行,防止开发商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用于新项目开发而形成风险;制定细化的、操作性强的贷后管理制度及相应处罚条款,加大对业务操作中违规及不尽职行为的处罚力度;银行监管部门及商业银行内审部门应进一步重视按揭贷款相关风险,提高对按揭贷款现场检查的覆盖面、频度和深度。
二要高度关注土地储备贷款风险。近两年,土地储备贷款增加较快,土地储备贷款潜伏着不少风险,一是土地储备贷款的承贷主体是代行地方政府某些特定职能的土地储备机构,其自有资本低,负债率过高,承担风险能力弱;二是土地储备贷款主要是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而用以抵押的土地实际上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抵押不具备法律效力,贷款出现风险时银行无法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变现;三是土地出让价格易受地方政府行为影响,特别是与工业用地出让和房地产市场发展密切相关。随着国家对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和土地政策的调整,部分土地储备贷款的问题将一一暴露出来。
三要高度关注地方政府打捆贷款和跨境作业项目的风险。银行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向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如缺少固定资产项目准入手续、项目资本金不到位、项目资本金不实、缺少土地准入手续、缺少环保准入手续;二是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借款人用于固定资产建设;三是发放与回收均受到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干预和不当影响。针对上述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决按照五部委文件要求,清理和规范本行的评审、信贷等各项制度,并将清理情况上报银监会;要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的深度分析,适时调整本行的信贷政策,做好应对预案;要严格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严密监控借款人的运作情况和现金流向与流量的变化,坚决不向不符合国家固定资产项目准入条件、土地政策、环保政策、项目资本金制度的固定资产项目以及两头在外,结算和利润中心实际在外的企业及项目提供贷款。
四要高度关注“两高一资” 产业调整带来的风险。部分高污染和高耗能企业发展速度较快,表面经济效益较好,不少金融机构争相追捧,其实信贷风险正在加剧。一是高污染中小企业面临关停并转;二是高污染企业、高耗能企业受能源和原材料上涨影响较大;三是即期和远期强制性治污降耗投入大,弱化了企业的还贷能力。
刘明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以深化改革推动风险内控,推动信用文化的建设,有针对性地贯彻“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注重运用国际惯例和法律手段,确权保权,动态把握各类敞口风险,保持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一是要切实落实有关宏观调控政策,把好信贷“闸门”。二是要围绕国家产业政策进行跟踪和分析,提高银行业防范信用风险的主动性、前瞻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合理控制贷款增长幅度,继续按照资本充足和拨备充分的监管要求,科学把握贷款投放规模和节奏。四是要努力提高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五是要切实改进和完善操作风险监管,开展有针对性现场检查和风险提示。
(责任编辑:槐淮)
作者: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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